地不好卖了,“数据城投”跑步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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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裴东风回头看一眼悄无声息的房间,点点头道:“嗯,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当是方正出的主意。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没了!”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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