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大楼遭雷击瞬间:紫光乍现照亮全城 民众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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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这也太唯心了吧?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我就要吃旱獭——哇!”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云初笑着把烤鱼递给塞来玛道:“因为他想当大阿波,出人头地的时候,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云初希望能一辈子接受刘天成老师的教诲,只可惜,这位老师给云初上的最后一堂课,却是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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