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毕业生“收破烂”,不必刻板看待学历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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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要做这样的决定,只能是都护府,或者刺史府,都护府户曹跟刺史府司户也做不了这么大的决定。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以前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九姓铁勒——薛延陀——回纥部落——塞人部落。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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