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确认!已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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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因为关系到羯斯噶的命,云初不得不非常的小心,准备好了所有捕捉旱獭的工具,就带着欢天喜地的娜哈跟一脸无奈的塞来玛去了草蜢湖。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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