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央行收到炸弹威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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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老羊皮把脑袋靠在胡姬怀里,揉捏了一下脸上的乱毛笑道:“你最好能聪明一些,将来我们到了长安也能过得舒坦一些。,我听玄奘说,在长安仅仅有钱是不成的。”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都护都死在了这龟兹城下,更别说我们了,在西域这地方上,除过我们唐人自己报团之外,其余的都是敌人!”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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