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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看清楚,这是一个关中娃子,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
娜哈对于父母的离开毫不在意,还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鬼脸,就继续抓着云初的蹼头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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