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心似玉》原作者吱吱:常打飞的去各地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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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如果修好了城墙,城门,再收重税,这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呢,那时候,你不可能再有时间睡懒觉,我也没有时间发呆了。”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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