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的成功 首先归功于功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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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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