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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老羊皮说着话就把一个羊皮包袱丢给他。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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