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他研发的药,很多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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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如果修好了城墙,城门,再收重税,这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呢,那时候,你不可能再有时间睡懒觉,我也没有时间发呆了。”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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