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这一国首都,进入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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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老狼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向娜哈假作撕咬,娜哈却一点都不怕,还把手伸进狼嘴里抓人家的舌头。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还有什么困难吗?”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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