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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云初摇摇头,将唐刀缓缓的从刀鞘里抽出来,愤怒的向老羊皮挥出一刀。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名字越长人越帅执事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