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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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