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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溜溜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嘟嘟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为了补足大唐佛法的不足之处,玄奘不远万里求取西经,这就是明证。”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你如此取巧,就算有些急智,想要达到高位,也是千难万难,罢了,既然你不喜,那就随你吧。”
云初瞅着依旧没有声音的官衙叹口气道:“大关令的腿可能被打断了,以后难当大任,咱们大关令这个衙门,从此就要靠远山兄了。”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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