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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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不允许唐人干涉部族内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这两年达成的一个共识。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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