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双十一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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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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