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们断货后,它们也卖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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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你为何不赌?”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这一次,他不管了。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哪一个姐夫?”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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