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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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可汗的女人非常多,除过他的可敦,那里的其余女人都不过是他贿赂或者拉拢男人的工具而已。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比如——吃旱獭!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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