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他研发的药,很多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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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老羊皮皱眉道:“不能肯定,玄奘离开让我留下来,就是想要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唐人好色,对于美丽的女人,不论你是哪一个种族的,只要足够美丽,就能一路畅通地进入长安,获得长安城里的勋贵,富豪,官员,百姓们的欢迎,最后变成长安,洛阳酒肆,饭馆,青楼……等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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