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梅伦有没有搞错啊?有关台海,这种节奏也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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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这一次,他不管了。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娜哈是例外!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云初往后缩一缩,刘雄等身着铁甲的人大踏步的向前,迎着突厥人挥舞过来的弯刀不闪不避,一刀换一刀的向前硬抗。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云初微微一笑。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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