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瑞兔宝宝”降生 有人就叫“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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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你不准备跑路吗?”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两个护卫见云初陷入梦魇不可自拔,其中一个就架着云初的胳膊带着他向前走,另一个护卫则牵着枣红马跟在后边。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唐人是吝啬鬼!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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