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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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文书是不同的!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一次,他不管了。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佛门众人不愿接受这一套理念,于是,贞观二年,为了寻找外援,玄奘离开了长安,西去求经。
老羊皮没头没尾的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云初听不懂,却没有发问,这个时候,就需要老羊皮自己把话说出来,一旦打断他的思绪,他可能就不愿意说了。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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