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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世人皆苦!”
“目标是哪里?”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好人不好吗?”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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