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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鸟鸣声进入耳朵,脑子里面像是响起来雷声,云初放下唐刀,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渠边上,一头就栽了进去。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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