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霜,履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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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娜哈是例外!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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