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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何远山几人听了这话一个个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裴东风,说真的,他们也非常的想要一袭青衫穿,因为,在大唐,穿上青衫,就等于正式踏进了官员的行列,就何远山这个壶正,还是吏员,而非官员,龟兹大关令衙门里,只有方正一人有资格穿上青衫。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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