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核心科技”的王自如,到底干的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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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爷娘……”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前面八个人是可以从衙门里领取钱粮的,后边三个只能说是靠着衙门吃饭的闲散人员。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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