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冬天来了,这成了一场被遗忘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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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乱起?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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