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红极一时的宝藏歌手为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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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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