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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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等篝火把沙子烧热了,石头烧得滚烫,再把这些烧得滚烫的石头,放进这个封闭的皮囊埋进沙子里炖煮。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爷娘……”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在脸上划口子的亲戚很担心自己也被葛萨璐召唤走,所以只划破了一点油皮,流了一点血,所以非常期盼尽早完成这场属于两个人的回纥葬礼。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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