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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以前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九姓铁勒——薛延陀——回纥部落——塞人部落。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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