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红”的飞盘,为何“污名”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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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何远山笑道:“有些罪囚自知必死,又觉得身为罪囚会辱没先人,往往在求死路上隐姓埋名,无名氏甚多,你只要把这些人的卷宗找出来,自己添上几笔,我们用印之后呢,卷宗送达安西军都护衙门就算落了地,就算有人来查,你也是板上钉钉的长安人氏。”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你先把我是不是唐人的问题弄清楚!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儿戏了。”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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