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学再造大宋风华 李少红从宋代名画中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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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云初啊,你要记住,你找女人的时候啊,一定要找最会生孩子的女人,如果她能给你生一群男孩子,那么,你就能成为一个小部族的族长。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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