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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这些自知必死的武士们自发的排在最前边,紧跟着就是突厥老者,接下来,就是突厥女人,最后是不多的几个孩子。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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