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性一次,终身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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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爷娘……”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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