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冬天来了,这成了一场被遗忘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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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哑巴马夫牵走了枣红马,还阿巴,阿巴的向云初抱怨侯三不守着大门的怠慢行为。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今天不一样。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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