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总统顾问建议乌实施君主制:击溃莫斯科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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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精力充沛却无处发泄的少年们!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昔日多少还有几分繁华的龟兹大市场,如今连鬼影子都看不见几个,何远山这一次发狠了,就连在集市上跳舞的胡姬都要上到城墙上搬运木料跟石块。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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