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冷血杀手”王思雨 越打硬仗越来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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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葛萨璐是我们部族中出了名的勇士,跟他作战我不是对手,同时呢,婆润可汗也不会允许比粟特勤用我替换属于他的人。”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当云初成为唐人之后,再上唐人户籍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再加上他现在也在为官府效力,自然在加入户籍这件事上要做到完美才好。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目的又是什么呢?”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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