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犯“大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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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再一次回到老羊皮居住的院子里惊讶的发现,老羊皮已经不见了,胡姬也不见了,刚才,老羊皮还躺着的胡床现在落了一层灰,就像这里已经空置了很久,很久。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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