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荣誉》:凡人小事 萤火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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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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