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不新 “上门做饭”能否一直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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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你从来没有欺负过大尾巴羊?”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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