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写7000篇!MCN机构利用AI造谣,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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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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