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潮流》黄明昊李佳琦围观“千人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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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部族中真正一年四季都用柴火取暖的人家只有他们一家,别人家更喜欢用牛粪,骆驼粪。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这东西用水化开之后,有一股子淡淡的药草香,娜哈闻到这股子味道之后,立刻就安静下来了,还示意云初给她多涂抹一些。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你这么肯定跟着我出去就会死?”老羊皮找了一块向阳处裹着厚厚的羊皮大氅蹲了下来。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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