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之城,下一个谁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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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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