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昨晚传巨响!“有人掷汽油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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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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