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红”的飞盘,为何“污名”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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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要知道,一旦比粟特勤知道他泄露了自己的计划,他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砍头在这种下场面前都是最轻的。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告诉塞来玛自己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女在这个并不适合捕捉旱獭的时候来到草蜢湖。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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