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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不对吧,三月份的事情,没道理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长安却先一步知晓,并且连大军都准备好了,最离谱的是统兵大将已经入了西域。”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关令,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如此,没有后患。”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