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放生劫”:成都现上百只放生鹦鹉,爱鸟人士称或在野外无法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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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在这个传说中,大唐的天可汗居住在高高在上的黄金浇筑的宫殿里,且手握雷电,哪怕隔着千里,万里,居住在黄金宫殿中的天可汗,依旧能取人性命。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你哭什么?”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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