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尼米兹”号与“马金岛”号编队在南海联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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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裴东风爵爷呢?”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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