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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从那以后。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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